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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大公寓对面建俩高层 2000名学生采光受影响
2013-09-18 12:03:00

  近日,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的东北林业大学学生反映,由于学生公寓对面建起了两栋高层,严重影响了学生公寓的采光、日照和视线。对此,哈尔滨市规划局答复,该项目的审批符合该《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的要求。但目前,凯旋广场E栋已暂停高度建设。

  学生:采光受影响 寝室潮气大

  17日,记者来到东北林业大学2号公寓。公寓一楼某寝室内,两名学生在紧邻窗户的下铺坐着看书。记者看到,只有紧邻窗户的2号床铺的下铺才有阳光照射到床上。窗外,一栋已施工至20层的楼房拔地而起,挡住了部分阳光。

  学生吴某告诉记者:“我住在2号公寓,以前寝室每天至少有3个小时以上的日照。但随着对面凯旋广场高层开建,我们寝室的日照时间逐渐减少。现在只有到了中午才会有阳光直射进寝室。相比以前,寝室屋内潮度大了,我们的被褥一周至少要晒两次,否则就会很潮湿。”

  记者了解到,学生公寓对面在建的为哈尔滨哈锅实业开发总公司开发的凯旋广场两栋高层住宅楼。很多学生在采访时表示,自从对面凯旋广场开建,他们整天都不敢开窗,因为灰尘太大。不仅如此,凯旋广场每天都施工到凌晨两点多,影响了学生们的正常休息。

  根据黑龙江省西埃迪建筑设计院做出的日照分析报告,凯旋广场两栋住宅未建造前,林大相邻的学生公寓大寒日日照累计最少为3小时18分,最多为5小时32分;两栋住宅建造后,相邻学生公寓大寒日日照累计最少为0小时52分,最多为3小时42分,不符合日照采光要求。

  东北林业大学:学校曾明确反对建高楼

  “这学期开学后,不少学生和家长反映寝室采光时间短、室内潮湿。目前,两栋高层住宅楼挡住学校内2号、3号、9号等6栋公寓楼,两千余名学生所在的寝室采光受影响。”东北林业大学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东北林业大学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哈尔滨市规划局审批的规划,凯旋广场两栋住宅楼实际与该校学生公寓的间距为41.85米。而根据《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新建建筑物与相邻建筑物相对,相邻建筑物为学校、幼儿园、医院的,按新建建筑物与相邻住宅最大间距确定。”学校被遮挡光线的6栋学生公寓是学生上课之外最主要的休息、学习场所,具有强烈的采光需求。理应按照住宅确定间距,即按新建建筑物与相邻住宅最大间距(60米)确定。

  “早在2012年3月,我校曾致文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明确表示坚决不同意规划建设凯旋广场高层住宅项目。但目前该建筑在未经学校同意且在该校已明确表态反对该建筑开工建设的前提下,不但没有停止施工,反而加快施工进度,罔顾学生利益,严重干扰了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破坏了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校方负责人称。

  哈尔滨市规划局:项目审批符合《条例》要求

  哈尔滨市规划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凯旋广场系哈锅实业开发总公司建设的企业自有生活区改造工程,项目位于香坊区哈平路、动源街、松新街、动源三道街围合区域。规划用地面积32865平方米,建筑面积246578平方米,地块内规划了6栋30-40层公寓和住宅,该项目规划方案经多次审查和修改。

  “我局在2009年初步确定了规划方案,林业大学对规划方案提出异议。尽管规划方案合法合规,而且从法规上也不需要征求林业大学同意,但我局从尽量消除影响、兼顾各方利益的角度出发,建议哈锅实业开发总公司主动与林业大学协商解决。”哈尔滨市规划局答复记者。

  据哈尔滨市规划局的说法,哈锅实业开发总公司与东北林业大学就经济补偿数额一事未达成一致。为此,哈尔滨市规划局建议哈锅实业开发总公司进行规划方案调整,降低了临林大的E栋、F栋的建筑高度,由32层降为30层,分别加大了间距,并依法批准了该项目。该项目的审批符合该《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的要求。

  记者从哈尔滨市规划局获悉,鉴于东北林业大学8月底提出诉求,目前,凯旋广场E栋楼的高度建设已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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