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讯 近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授予全国99个单位“优秀单位案例典型”称号,黑龙江省共有4个单位获此称号;授予全国84名同志“优秀个人案例典型”称号,黑龙江省共3人荣获此称号;授予232个单位“推荐学习单位”称号,黑龙江省共有9个单位获此称号;授予201名同志“推荐学习个人”称号,黑龙江省共有9人荣获此称号。
详细名单如下:
被授予“优秀单位案例典型”的是
1.黑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黑龙江大学
3.东北林业大学
4.哈尔滨工程大学
被授予“优秀个人案例典型”的是
1.徐晓峰 黑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杨广英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
3.李玉荣 东北林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被授予“推荐学习单位”的是
1.牡丹江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海林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嘉荫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东北农业大学
5.黑龙江省贸易经济学校
6.齐齐哈尔市实验中学
7.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教育局
8.黑龙江农垦工业学校
9.哈尔滨工业大学
被授予“推荐学习个人”的是
1.吴秋慧 双鸭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李 静 齐齐哈尔大学学生处
3.于殿华 黑龙江大学学生处
4.洪艳辉 黑龙江省贸易经济学校
5.赵妍伟 齐齐哈尔市实验中学教育处
6.刘茂波 黑龙江省农垦工业学校
7.刘立静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助学服务中心
8.常 宽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9.王秀丽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以来,黑龙江省各地、各校全面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坚持精准资助与资助育人相结合,不断改进、完善政策体系,公平公正公开的做好资助工作,实现了党和政府“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光荣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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