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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内2020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2020-05-29 00:21:00
哈尔滨人才服务

  各在哈高校: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0〕7号文件要求,现启动黑龙江省内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就哈尔滨市的相关工作,请各高校工作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及时上报补贴材料。

  一、发放对象

  哈尔滨市内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已申领过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再重复发放) 

  二、发放原则

  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

  、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四、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户口(学校校验原件后上报复印件);

  2.毕业生领取补贴银行卡复印件(标明开户行、卡号、姓名)

  3.由学校出具的所有申请补贴毕业生的应届证明(加盖学校公章)

  4.由学校出具的所有申请补贴毕业生的补贴名单公示(加盖学校公章)

  5.**高校2020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资金申请,内容需包含申请总人数和金额。(加盖公章,附电子版)

  6.**高校2020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汇总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附电子版)。(附件请登录哈尔滨人才网www.hrbrc.org.cn下载

  五、申请方式

  此次补贴申报不使用《哈尔滨就业网络管理系统》,学校需按申请材料要求将纸质材料上报至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处。

  六、审核发放

  市人才服务局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市人社局、财政局,审批后将补贴资金拨付高校账户

  七、工作要求

  1.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分三级审批,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2.各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核查,监察补贴申请流程是否规范,补贴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可信。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高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3.各高校于2020年6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人才服务局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处(和兴路38号410室)。

  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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