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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东方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2023-03-27 11:09:00
黑龙江东方学院
  黑龙江东方学院坐落在北国“冰城”哈尔滨市,位于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的新校区占地面积6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2003年,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学院被黑龙江省政府确定为特色应用型本科建设高校。2011年,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为“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是全国首批获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的五所民办院校之一。2012年,学校通过了教育部新建本科院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4年学校成为“全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 理事单位之一。2014年5月,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招收“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023年黑龙江东方学院以下专业拟接收调剂考生,欢迎考生咨询。
  一、相关专业及联系方式
  二、调剂条件
  1、考生报考条件须符合黑龙江东方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规定。
  2、初试成绩需满足:初试成绩(包括初试总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A类考生)。
  3、初试报考专业须遵循考生初试报考专业与调剂复试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
  4、初试科目须遵循“考生初试报考专业的初试科目”与“调剂复试的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原则。
  5、业务课考试科目参见黑龙江东方学院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
  三、专业简介
  (一)0254国际商务专业简介
  培养适应经济全球化需要,胜任在跨国公司、涉外企事业单位、外资企业、各类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从事国际商务经营运作与管理工作,具备良好商业道德,通晓现代商务理论,掌握国际商务技能,具有良好外语水平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高级商务专门人才。本专业以政、产、学、研结合,实施产教融合的培养模式;注重理实结合,推行案例式、研讨式教学;执行“双导师制”,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学生可以在各类涉外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从事国际贸易相关业务,营销策划,研究咨询和相关的管理工作。


  优秀硕士生导师简介
  刘小宁,教授,现任黑龙江东方学院经济贸易学院院长。曾任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研究所原副所长、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是黑龙江省区域经济学领军人才梯队学术带头人、黑龙江省科技与经济顾问委员会专家、黑龙江省区域经济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同行评议专家、黑龙江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全国社科系统农经网络协作大会理事。
  主要从事国际经济学、服务贸易学、区域经济学、发展经济学、产业经济学、数量经济学等专业领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2000年以来,先后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出版《广义经济经济管理研究》中国发展出版社;《黑龙江省县域经济发展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中国农业出版社等学术著作8部;先后公开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先后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级课题研究60余项。
  陈伟,博士,教授,现任黑龙江东方学院管理学院院长。曾任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博士点基金评审专家、黑龙江省企业家联合会特聘专家;兼任中国市场学会常务理事、黑龙江省管理学会常务理事、黑龙江省WTO研究促进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
  主要研究方向:市场营销管理与策划、企业跨国经营与管理、技术经济与技术创新管理。《国际商法》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主编《现代市场营销学》、《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学》、《企业财务管理》、《现代管理理论》、《国际商法》、《现代商务谈判》、《国际贸易》、《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经济学》等教材11部;在《科学学研究》《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科学管理研究》《软科学》《科技进步与对策》等重要期刊发表论文80余篇;主持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12项,其中获得省部级二等奖3项、三等奖4项。
  辛立秋,博士,教授,现任黑龙江东方学院经济贸易学院硕士生导师,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后、美国佛罗里达大学访问学者,黑龙江省区域经济学会、黑龙江省管理工程与科学学会理事,省高级职称评审专家。
  研究方向为农村金融,近年来主持黑龙江省哲学社科基金项目3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1项、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项目2项、省教育厅课题2项、省博士后课题2项。出版专著1部,主编农业部“十二五规划教材”等3部;在《财政研究》、《金融理论与实践》、《会计之友》、《改革与战略》、《黑龙江畜牧兽医》发表论文40余篇,获得省社科成果奖2项,省教学成果奖1项。
  李艳华,博士,教授,现任黑龙江东方学院经济贸易学院硕士生导师,黑龙江省国际经济与贸易学会理事区域经济学会理事。研究方向宏观经济运行与管理研究、国际经济合作与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产业政策与产业经济管理研究。主讲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和《会展经济学》。主持省级科研课题两项,参与省级课题四项,主持黑龙江东方学院课题两项。发表论文12篇,其中2篇EI检索,4篇核心期刊;出版教材6本;获得省级学会奖2项:黑龙江省经济学会一等奖1项,黑龙江省区域经济学会二等奖1项。
  (二)0860生物与医药专业简介
  食品工程学院始终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走应用性办学道路,注重特色内涵发展,实行产学研联合办学体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院成为首批实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本学位点的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采用校企结合、项目结合的方式,以应用研究为主线,实施“专业理论学习,职业素质教育,项目带科研,企业需求带科研”的校内外双导师培养模式。食品工程学院注重与企业、科研院所合作,与飞鹤乳业集团共建了产业学院,形成了良好的教学科研基地、人才培养基地,并与国内多家优秀企业建立了产学研用合作平台,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对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联合培养。
  目前,本学位点拥有硕士导师20人,近5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各级科研项目50余项,发表SCI、EI及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00余篇,编写教材10余部,授权专利30余项。


  优秀硕士生导师简介
  张守文,教授(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黑龙江东方学院食品工程学院资深教授、食品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获得者、省级食品科学与工程重点学科带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专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注册、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咨询、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审评专家。
  主要研究方向: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出版著作24部,发表论文100多篇;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科技专项、教育部、省级、企业委托等科研项目20余项;获得国家内贸部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国家质检总局三等奖1项;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荣获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产业“终身荣誉奖”。
  叶非,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黑龙江东方学院教务处处长、教学评估中心主任、黑龙江省教学名师、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化学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东北农业大学首席教授、国家教育部霍英东青年教师奖获得者。
  主要研究方向为应用化学及生物制药。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黑龙江省科技厅绿色食品重大专项、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黑龙江省科技厅攻关课题等20余项;获省科学技术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发表SCI论文160余篇;获国家发明专利16项;获黑龙江省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主持省精品课程2门;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4部。
  刘鹏,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硕士生导师,黑龙江东方学院食品工程学院副院长,曾任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国家乳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国家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全国乳品工业信息中心主任,乳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全国乳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奶业协会常务理事。
  主要研究方向为乳品工程。主持完成国家、省部级课题10余项;主持制修订多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申请国家发明专利7项;发表相关论文20余篇;获黑龙江省畜牧科技奖一等奖1项、黑龙江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黑龙江省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
  张筠,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黑龙江东方学院食品工程学院副院长、黑龙江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理事、黑龙江省天然产物工程学会常务理事、黑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生教育)委员、黑龙江省特殊食品专家库专家、食品工业科技杂志审稿专家、黑龙江东方学院百名领军人才、特色食物资源开发与利用方向学术带头人。
  主要研究方向为植物天然活性成分的分离纯化、结构鉴定、益生菌代谢产物提取及功能验证研究。主持完成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共11项;发表SCI、EI、中文核心期刊论文40余篇;出版著作4部;获授权实用新型专利7项。
  赵冬梅,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黑龙江东方学院食品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系主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绿色包装专业委员会委员、学校首批百名领军人才、食品绿色包装材料研究方向带头人。
  主要研究方向:纤维素基功能材料在食品包装领域的应用。主持完成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和省博士后启动金项目各1项,黑龙江省青年骨干支持计划项目1项,横向课题1项,校级科研团队项目1项;获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5项;发表论文50余篇,其中SCI检索6篇,EI检索7篇;出版专著1部、主编教材2部。
  四、特别说明
  1、调剂考生必须在“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完成调剂手续,否则调剂无效。
  2、请考生确保通讯畅通、定期查看电子邮件,及时回复学校的通知。
  3、以上信息若与国家2023年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4、本公告由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更多信息查询请登陆:黑龙江东方学院网站-研究生招生
  网址:http://www.dfxy.net/yjsc/
  欢迎广大考生调剂到黑龙江东方学院攻读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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