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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学院智能与建筑工程学院土木水利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宣传片
2026-10-12 12:55:00
哈尔滨学院
哈尔滨学院2027年土木水利专业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土木水利(专业代码:0859)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项目自2025年启动招生,聚焦土木工程材料、岩土工程、结构工程三大研究方向,系统开展绿色低碳工程材料、功能性前沿工程材料、负温高性能混凝土的研发应用,地下工程安全与耐久性评估、监测与检测、风险源防控,以及结构优化、结构耐久性、结构监测与维护等领域的科学研究与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

  师资梯队结构合理、实力坚实。 学位点现设省工程教学团队、哈尔滨市土木工程重点领军人才梯队等各类教学科研团队13个;拥有教授10人、副教授15人、博士20人,其中具有海外留学经历教师5人,省级高层次人才3人、科技总师1人,并聘请企业联合培养导师20名,形成专兼结合、校企协同的高水平导师队伍。

  学科平台支撑有力。 学位点隶属建筑智能专业集群,其中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为省一流本科专业;建有黑龙江省地下工程技术重点实验室、哈尔滨市博士后创业创新基地等学科平台。与哈尔滨地铁集团、黑龙江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等机构深度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共建黑龙江绿色城区设计研究中心、哈尔滨地铁产业学院等服务平台。

  教学科研条件优越。 建有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培育建设项目“土木与智慧建造综合实验中心”,拥有专业实验室60余个,实验室总面积近8000平方米,为研究生培养提供坚实保障。

  科研成果丰硕、服务地方成效突出。 学位点主持或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重点研发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攻关、黑龙江省博士后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等省部级科研项目及企业委托技术攻关课题100余项,授权发明专利7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编制国家强制性标准1项、地方标准4项;荣获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黑龙江省城乡建设科学技术奖、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科优秀科研成果奖等奖项。近五年承担横向课题235项,科研经费达9000余万元。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立足黑龙江、面向东北、西北等寒冷地区,以服务高寒地区土木工程行业需求为目标,以绿色建材、负温混凝土、地下工程风险源防控和工程结构监测与耐久性评估等研究为特色,掌握土木水利相关工程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熟悉行业相关规范,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土木工程领域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应用型高层次土木工程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本规定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与考试安排

  (一)报名

  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具体时间地点按照教育招生机构发布的时间为准。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二)考试安排

  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含调剂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1)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其中,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19日下午2:00—5:00,外国语;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0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科目。初试科目分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和自命题科目。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101思想政治理论、203日语或204英语(二)、302数学(二)。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余科目均为哈尔滨学院自命题。考试科目参阅《哈尔滨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参见2027年考试大纲,可登录学校网站(网址:https://www.hrbu.edu.cn/yjsc/index.htm)查询。

  2.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哈尔滨学院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情见哈尔滨学院复试前在哈尔滨学院研究生处官网公布的《哈尔滨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及要求请与所报考的学院联系查询。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需要加试。

  3.调剂

  哈尔滨学院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四、招生计划、学习方式及学制专业招生目录

  (一)招生计划

  2027年土木水利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下达为准,暂时按计划数15人执行,详情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为3年,研究生在校修业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延期毕业)最长不得超过5年。

  (三)招生专业目录

  (四)初试科目参考书目

 

 

  五、学费标准和住宿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是9000元/生/年。具体收费标准以当年黑龙江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二)住宿标准

  4人间,费用1200元/生/年。具体收费标准以当年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六、奖、助学金政策

  学校实施研究生奖助制度,设有研究生奖学金和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等。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岗位津贴以及特殊困难补助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哈尔滨学院学籍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申请奖学金和助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年,一次性发放。成绩优异者可根据国家政策申请。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凡取得哈尔滨学院学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二、三年级设置3个等级,奖励标准为8000-12000元/生/年。

  (三)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是6000元/生/年,覆盖面100%,每年按十个月发放。

  (四)设立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相应岗位津贴。

  (五)奖学金、助学金及其他助学体系评选办法以学校有关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hrbu.edu.cn/;

  智能与建筑工程学院网址:https://www.hrbu.edu.cn/gxy/;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大道109号哈尔滨学院;

  邮编:150086;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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